市级机关垃圾分类收集点。 通讯员 陈荣 南报融媒体记者 董家训摄
2017年南京被列入全国首批46个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,要求到2020年底,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。当年底,我市便公布《南京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(2017—2020年)》,率先在党政机关实施垃圾分类。“如果说前两年是打下坚实的基础,眼下则是通过责任制度的建立、考核细则的出炉等,将垃圾分类向纵深推进,实现长效管理。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张小平表示。
据介绍,目前全市11个区加江北新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设施已基本到位,在党建、团建等活动中结合垃圾分类宣传,营造了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。今年6月开始,我市选择市城管局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、栖霞区等6家市、区机关单位进行试点,先期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,积累了一些经验。例如栖霞区,由区执法大队开展检查考核,定期公布检查情况,对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,对被动应付、行动迟缓等行为,由政府办联合区纪委、城管局进行督查。
张小平说,《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11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,党政机关作为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“风向标”,必须用好用足最后这段时间,为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开好头、做表率。
记者获悉,全市党政机关将建立垃圾分类责任制度,健全督查考评机制,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2020年全市对标找差绩效考核,形成长效机制。同时,党政机关将推行绿色办公,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。推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,做垃圾分类的实践者、宣传者。今年年底,全市党政机关将率先实现从设施配置到宣传培训、人员参与、检查考核、管理制度的全覆盖。(来源:南京日报)